2)第654章人生啊……_宋鹏飞李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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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裹上酱汁放在了肖奈的碗。

  肖奈看了看肉,放下筷子,一脸‘老实交代’的表情。

  “说吧!”

  夏天也放下了筷子,淡淡的道:“的确有件事儿想问问你。”

  “你们所里,下午抓了一个小姑娘,叫谭素雅,参与器官买卖的,你了解吗?”

  肖奈皱了一下眉头:“好像听说有这么一回事儿,但不是我负责的,怎么了?谭素雅是谁,你妹妹?”

  夏天摇头:“不是,是我一个患者的家属。”

  (夏天:不过……我倒是见过她妹妹!)

  肖奈:“什么情况?”

  夏天把事情的前后,叙述了一遍,肖奈听完愣了半响儿,然后长长的叹了口气。

  “哎……”

  “这种事情也很无奈,毕竟器官买卖是犯法的。”

  夏天:“会怎么判?判多久?”

  肖奈:“组织其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按照法律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除了并处罚金,没收财产之外,还会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是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特别是摘取的是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以强迫和欺骗的手段,让别人捐献器官的,根据法律规定,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按照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或者处以无期徒刑。”

  “这个谭素雅,应该只是涉及到买卖。”

  “听说卖方今年22岁,是个成年人,而且,并未危及到生命危险。”

  “据说,他是为了给患癌的父亲凑钱治病,以15万的价钱卖了一个肾。”

  夏天:……

  买家为了救舅舅,花钱买肾。

  卖家为了救爸爸,卖肾筹钱。

  人生啊……真tm操蛋!

  夏天:“五年以下,可以缓刑吗?”

  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并非缓一段时间,再进去,而是在几年的期限,只要不在犯事儿,不做违法的事情,就不用进监狱,但是会限制出行,留案底。

  肖奈:“这个不好说……”

  “买卖双方都有合理的理由,加上间没有其他的组织,缓刑的几率比较大,得看法官怎么判了,如果警方向法官求情的话,成功率会高一些。”

  夏天:“那你去求啊!”

  肖奈:“我为什么要去……”

  夏天:“就当是做好事儿。”

  肖奈:“……我考虑试一下。”

  夏天:“还考虑什么?赶紧去求。”

  肖奈:“……不一定能成,毕竟案子不是我经手的。”

  夏天:“必须成!实在不行……你陪睡呗,刚好你单身,也不吃亏。”

  肖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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