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百一十八章 走自己的路_近身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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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凯陪着好哥们儿走入餐厅,迷茫的人们顿时目瞪口呆,做梦想不到胖子指的是皓翔集团掌舵人赵小宝。

  其实,现在赵小宝已不算胖,虽然还是个标准的吃货,但运动量比以前大很多,每天健身游泳,很少间断,啤酒肚几乎消失不见,以至于身形比以前好看很多。

  以前没留意过赵小宝,或压根不晓得有赵小宝这号人的男女,自然不理解赵小宝怎会有胖子这样的绰号。

  “呦,人还挺多的。”赵小宝略显意外,唐凯没跟他说今晚沈浩家里有聚会,不过这货爱热闹,人多,更好。

  “赵总……”李乐反应极快,率先离座,满脸堆笑与赵小宝握手,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赵小宝这样的朋友,命运可能为之改变。

  赵小宝根本不认识李乐,但没法视而不见,同老大沈浩坐一桌吃饭的人,他必须给足面子。

  “叫我小宝就好,要么干脆叫胖子,赵总……那是外人叫的。”交际能力强的赵小宝洒脱笑言。

  再怎么陌生的人,他只需三言两语就能使对方如沐春风,心情愉悦,仿佛邂逅的是相交多年的故友。

  这种交际能力,使他获益良多。

  “好,好,我听你的。”李乐激动点头,一下子和赵小宝混熟,太有面子了,绝对是值得炫耀一辈子的事。

  其他人见李乐跟赵小宝混了个脸熟,也争先恐后起身与赵小宝握手,一个比一个表现的谦卑。

  在这些人心目中,赵小宝的分量明显重于沈浩。

  因为他们不太了解沈浩,不清楚沈浩到底多牛逼,更不知道沈浩近几年做过什么大事、有过啥辉煌经历。

  反观赵小宝,经常出现在公众视野,现身各种高大上的场合,与各种牛人论道、切磋,名动华夏。

  仰慕赵小宝,人之常情。

  此刻,唯一坐着不动的人,是沈浩,并非这牲口刻意装逼,既然是好兄弟,何必装模作样客套。“老大,我带回来两瓶好酒,本打算今晚陪你喝个够,没想到这么多人。”赵小宝说到最后挠头苦笑。

  “我这儿不缺酒,肯定让你喝个够。”沈浩豪迈笑言,这是在美美死后第一次显露落拓不羁的一面。

  “好,陪老大喝,喝死也痛快。”赵小宝脱掉外套,扯开衬衣的衣领,撸起袖子,一副舍命陪兄弟的架势。

  一帮老同学默默瞅沈浩、赵小宝,都能感觉的到,赵小宝自肺腑敬重沈浩,真把沈浩当大哥。

  怎会这样?

  人们产生同样的疑问。

  难道沈浩比赵小宝牛逼的多……李乐如此想,旋即觉得自己的想法太离谱,赵小宝已是全球最年轻白手起家的亿万富豪,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才出这么一个。

  沈浩若是比赵小宝牛逼,还是人吗?

  对沈浩有所了解的陈博睿同样纳闷儿,赵峥嵘死后,赵家已风光不在,就算沈浩是赵家女婿,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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