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632章 潜艇的价值(下)_红色警戒之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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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船只都会用来为战争服务。盟军的油船和货船装载着石油、铁、锡、橡胶、米和煤等重要战略物资。这些船只与盟军的战列舰和航空母舰一样,都是其战争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战争的头几个月里,中华国潜艇的主要活动区域是菲律宾周围的海域、盟军以东的海域、四国和九州之间的丰后水道以及四国和本州之间的纪伊水道等海域。

  此前日军的运输船只都是单独航行的,尚未组织护航运输队。后来,由于船只的损失增大,便采取有限的护航措施。后来才组建第一护航舰队。司令部设在当时的菲律宾。其任务是为在东海船只担任护航,后来把护航范围扩大到靠近的马尼拉、西贡和新加坡。

  日军护航运输队的编成较小,一般由6-10艘船只组成,仅派1艘老式驱逐舰或小型舰艇担任警戒,这同北大西洋的庞大护航运输队简直不能相比。日军轻视为运输队组织护航的理由与英国二十世纪16年下半年以及30年代的想法颇为相似。就算经历过了先期和美国的战斗,但因为时间尚短,美国潜艇也未把日军的运输队打疼。日本军方在和中华对战之初。对此关注不高。

  很重要的亮点,第一,盟军低估了中华潜艇部队对日军的潜在威胁。第二,日军把护航体制视为防御性的手段,而日本的海军和陆军都一味主张进攻,很不重视防御性的行动。

  与日军相反。中华认为,为运输队组织护航可为消灭敌人潜艇提供最好的战机,这是一种防御和进攻相辅相成的作战形式。既然日军认为护航任务是防御性的,这种护航行动就难以得到联合舰队司令部的支持。

  联合舰队不同意派舰队驱逐舰临时遂行护航任务。在联合舰队看来,遂行护航任务即使是临时性的,也是同海军舰艇的基本使命背道而驰的。因此,护航舰艇难以得到加强和补充。

  日军虽然建立了护航组织。可是,最高统帅部依然念念不忘要尽可能保持单艘船只运输的灵活性,而不在大型运输队的周围设置一个强大的警戒舰艇幕。这种企图两面兼顾的作法却事与愿违,无论对保护运输船,还是对消灭潜艇都是无效的,潜艇能够轻易地避开单艘护航舰艇。

  如果日军有一支由5-6艘警戒舰艇和30-50艘运输船只组成的护航运输队,那么,就可以在既不降低运输能力。又不增加护航舰艇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保障运输队的安全。此外,由多艘军舰组成的强有力的护航舰艇群,与单艘护航舰只相比,肯定会对来袭的潜艇造成大得多的威胁。

  到了中兴十六年2月,在美国的帮助下,日军终于设立了海上护航总司令部。较大规模地采取护航措施。然而,中华的潜艇部队这时已开始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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