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6 伯爵的贴身男仆10_快穿之不死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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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明天替我问问她愿不愿意献出一些血液来,我会给予她漂亮的珠宝首饰作为回报。”

  “我也愿意为乔希大人献出鲜血,我的生命和灵魂都是您的。”里维斯将脸上的面具取下,以真面目示他。他双手撑在椅子的扶手上,俯身把苏锦之笼罩在自己的身下,随后低下头在他耳边轻喃道:“不知道乔希大人会给予我什么作为回报呢?”

  苏锦之说:“你的血又没有味道。”

  里维斯微笑着望着他:“乔希大人不喜欢吗?”

  苏锦之对他这张脸没有任何抵抗力而言,他看了一眼男人的眼睛,那片灰色十分深邃,阴暗而炙热,饱含着浓烈的感情,似乎能把他溺毙。苏锦之顿时觉得自己如果说不喜欢的话说不定会被他捅,就说:“喜欢。”

  “既然喜欢的话,为什么还要惦记着其他人呢?乔希大人可真是一个见异思迁的骗子啊。”里维斯听了他的话之后就蹙起了眉,垂下眼帘在他颈侧细细的亲吻着,低沉的嗓音里带着委屈和控诉,“把我的心和灵魂都骗走了。”

  苏锦之僵着身体给他亲。

  很好,回答“不喜欢”会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回答“喜欢”会红刀子进白刀子出,不管选哪一个,他都会被捅。

  但里维斯逗了他一会,又在他唇角亲了亲就没干其他事了,也没捅他。

  苏锦之看着他,反复在想里维斯会不会和宋明轩就是一个人呢?毕竟两个人再怎么相似,也不可能做到习惯上的完全统一,总是会有那么一些或多或少的差异。

  可这个世界和上个世界是两种不同的文化,甚至连说话的方式都有很大的不同,苏锦之想要回忆宋明轩的一些小习惯和爱好,结果他发现自己真是一个不合格的恋人。

  宋明轩知道他喜欢吃草莓蛋糕,可他却不了解他喜欢吃什么,又讨厌吃什么。他们在一起了很久,结果他对他看似了解,看似亲密无间,实际上却一无所知。

  这样的无知使苏锦之忍不住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他真的爱过宋明轩吗?

  他现在回想起宋明轩自杀死在他面前的那一幕,心脏还是会想被人狠狠攥住一样不能呼吸,可是他却还是能好好的活下去,不至于痛不欲生,甚至在遇到一个和他极为相似的人之后,还把这份感情也给淡化了。

  零号所说的灵魂论并不是没有可能,或许里维斯和宋明轩一样,他们有着同样的外表和灵魂,但如果不是呢?假若他们是毫无关联的两个人呢?假如里维斯毁容了,他还会喜欢上他吗?

  苏锦之对自己没有自信,他无法确定他爱上的究竟是一具皮囊,还是皮囊底下第一无二的灵魂。

  “你喜欢吃什么?”苏锦之忽然开口问里维斯。

  里维斯听到他的问题后怔了几秒,很快笑了一声,望着他严肃地说出不正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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