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2 正是衣锦还乡时_文坛缔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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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身上穿着一件很普通的纯白色短袖,头发稍许有些长,一个不长不短的马尾扎在脑袋后头,额头两边各自留下了一根发髻。

  当然,最让他们动容的就是他的眼眸,那般的清澈,当中看不见任何的浑浊,反而像是一个无垢之人。

  洛怀姿忽然之间想起了陈熙曾经朋友圈里面发过的一句话:身如琉璃,内外明净。

  “这是?”

  即使知道这位是陈熙的男朋友,不过洛怀姿更想让叶怀瑾亲口说出来。

  可惜叶怀瑾是谁,当然不是普通人,他没有正面回答洛怀姿的问题,而是朝着她们轻轻点了点头。

  “这就是我的闺蜜洛怀姿,然后这位是我曾经大学的同学,华润林。

  然后这位是我的男朋友,他叫……”

  又是老问题。

  陈熙顿了一下之后,叶怀瑾这个时候倒是没有可以的隐藏,直接朝着这两位伸出了手,然后带着微笑说道:“叶怀瑾。”

  叶怀瑾的个子在寻常人的个子里面算得上是比较高的那种,只是因为他实在是太瘦,所以看上去有一股弱不禁风的样子。

  也正是因为这种弱不禁风的样子配合上白色的短袖,更是给他增添上一种温润如玉的感觉。

  “叶怀瑾?”

  洛怀姿还没有说出来,倒是华润林愣了一下,接着他猛地抬起头,死死的盯住了叶怀瑾。

  “那个叶怀瑾?”

  他仔细打量了一下,身上的那种出尘的气质里面还带着一点点的……阴寒。

  也不能怪叶怀瑾。

  纵然是他走出了那个心理状态,但是体内的激素以及长久以来的一些习惯也不是一时半会能够改掉的。

  不过陈熙说了,他现在给人的感觉已经比之前的那种要好上很多。

  至少拒人于千里之外变成了拒人于门外。

  当然也正是因为陈熙的原因,叶怀瑾才会和洛怀姿还有华润林打招呼。

  一个是因为尊重,礼貌的问题,还有一个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他们是陈熙的同学。

  有一个成语叫做爱屋及乌。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是会喜欢上她所喜欢的东西,这不叫舔狗,叫做融合,让双方的灵魂慢慢的契合在一起。

  在华润林反常的状态之后,洛怀姿也反应了过来。

  “叶怀瑾?”

  和华润林不一样,洛怀姿第一个看的是陈熙。

  “我们先进饭店再说。”

  听到要进饭店之后,华润林倒是往后退了半步。

  他看起来有些不好意思。

  半路上遇见,算是不速之客。

  他也不知道洛怀姿会和陈熙在这里碰头。

  这就让他觉得十分的尴尬。

  但是如果陈熙的男朋友真的是叶怀瑾的话,华润林倒是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想要问他。

  这个关系到他未来的路怎么走。

  看到了华润林脸色的黯然,叶怀瑾在一旁出声道:“你,喜欢我的作品吗?”

  “喜,喜欢!”

  “那,就当做是一场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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