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千四百一十二节 河套的开发(3)_我要做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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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成色,也是干系着屯垦团事业成败的关键啊。

  忠勇军上下,没有任何人愿意看到,自己的屯垦团被其他军队骑在脑袋上。

  因为那意味着失败,更意味着自己等人的赎罪之旅,还没有结束,他们还没有洗清自己的罪孽,升华为光荣的诸夏臣民。

  所以,韩孺严令忠勇军要不惜一切代价寻找、发掘和拉拢所有高素质的移民。

  自然,像邵荣这样,居然能写自己的名字的移民,绝对属于屯垦团里的高素质人才啊!

  这就好比后世改开之时,你去深圳的一个公司应聘,开口就是一口流利的英文,保证公司老板都要惊为天人。

  邵荣却是早知道,会是这样的一个情况。

  他在这几个月里,通过打听和了解,知道了很多安东那边屯垦团的情况和消息——虽然他的情报大部分是从商人那里听来的,水分很大。

  但有一个事情,他是确信的——一个识字,并且能基本的读写的人,无论在哪个屯垦团,都是非常受欢迎的,也是重点培养对象。

  安东那边的屯垦团里,曾经有在故乡不过是一个穷困潦倒,有上顿没下顿的穷酸甚至是失败的方士,到了安东,才能一展现,立刻被重点培养起来。

  三年之间,就跨越了官民的界限,成为了屯垦团里的重要一员,并且备受尊敬。

  虽然邵荣志不在此,但他也明白,曾经在家里读过两年书,能基本识字,并且会简单的算术的他,肯定能得到重视。

  而他需要的正是重视。

  毕竟,倘若无人赏识,他基本不可能获得资源。

  邵荣知道,想要成为一位胸甲骑兵,有多么困难。

  他的堂兄,靠的是自己天赋异禀,加上家里的全力支持——为了培养堂兄,他的伯父,甚至舍不得吃穿,其他昆仲姊妹,也都是倾力支持,甚至有出嫁得姐姐,不断的从婆家拿来粮食、钱帛以及酒肉补贴。

  即使如此,堂兄也是用了三年,才被选上去。

  很显然,邵荣知道,自己没有堂兄那么好的条件,也不可能获得那样的资源。

  而且他的天赋也远远不如堂兄。

  是以,当这个一看就知道是匈奴人的矮小男子一问话,邵荣就立刻答道:“学生曾经在家中侥幸读了两年书,算是开蒙了……”

  这样说着,邵荣也是庆幸不已。

  正因为伯父家全力栽培堂兄,是以,曾经请了先生,到家里教授。

  邵荣得以搭上便车,免费跟着堂兄上学。

  虽然只有两年,但却让他也算是开蒙。

  虽然算不上什么文化人,但却也是能识字。

  那匈奴男子闻言,大喜过望,对忠勇军来说,每一个识字的人才都弥足珍贵。

  他们想要升华为诸夏,一个关键条件,就是自己也得识字。

  而,几乎很少有学者愿意教他们识字。

  譬如此人,自己就是不识字的。

  此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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