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两百六十三节 无限自卫权_我要做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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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一条就叫‘私人住宅神圣不可侵犯’。

  依照汉律规定:禁吏毋夜入庐舍捕人,犯者其室殴伤之,以勿故入人室律从之。

  这条法律是根据《周礼。小司寇。朝士》中的记载而制定的。按照周礼的说法‘凡盗贼军、乡邑、家人杀之无罪’。

  东汉大儒郑玄在注解这条时特别提到了‘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上人车船,牵引人欲犯法,其时格杀无罪’。

  这说明这个制度,到东汉王朝时,依然在执行,并且执行的很彻底。

  很神奇对不对?

  这个制度是不是很像鹰酱家那条‘擅闯家宅格杀勿论’的法律?

  但说出来你可能不信,在西汉王朝的这个法律中,连官吏也不能在入夜后擅入他人家宅。

  不然,打死可能有事情,但打伤就是自己认倒霉吧。

  所以,汉人形容某地治安良好时,常常会用夜不闭户来形容。

  为什么是夜不闭户?

  因为没有犯罪分子,百姓不需要通过关闭门户来保护自己。

  不过,这条法律此时刚刚诞生不过三十来年。

  在这以前,并无明文规定,只是一个约定成俗的潜规则。

  直到公羊学派上台,就和法家联手,搞出了这么一条律法。

  出发点也很感人——公羊学派认为,三更半夜,偷偷跑去抓人的官吏,不是心里有鬼就一定是想做什么坏事。

  正人君子,自该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去抓捕犯人。

  至于那些三更半夜在外溜达的家伙?

  在汉人眼里,不是盗贼就是强盗,杀了非但无罪,反而应该得到表彰。

  这是为民除害啊!

  所以,在秦汉社会,百姓在自己的家宅车船等私人领地,享有无限自卫权。

  这也是汉室地方豪强贵族官吏和富商酷爱蓄养打手的缘故——这与米帝的土豪,总爱在家里面储存大量枪械和弹药是一个道理。

  不过这条律法太年轻了。

  所以,基层官吏在实际执法中,经常无视了它。

  然后,就被那些知道这条法律的豪强打成了猪头。

  但同样的道理,很多人也尝到了甜头。

  半夜三更,黑灯瞎火的时候,跑去别人家家门口打着抓私酒的旗号,敲诈勒索那些不懂法和不知法的小地主,素来是汉室基层的创收手段。

  张越现在履新,当然不希望自己的治下出现这种既丢脸又没有节草的事情。

  所以,将这个法律列为了面试的选题,就是要借此加强普法,顺便刷掉一些人。

  天子却是很满意这样的设置。

  因为这条法律是他批准的,同时被他批准的,还有吾丘寿王建议的‘令民持械’的建议。

  两者共同构成了现在汉室社会的持有弓弩刀剑等武器的风潮。

  现在,全天下的人,就连素来文弱的齐鲁吴楚地方,也是家家户户,带刀持弓,富裕的人家,甚至还会教导子弟使用弩机和骑射。

  赖此制度,汉家百姓的勇武,冠绝古今。

  大汉军队,也因此具备了强大的战斗力。

  几乎所有士卒在入伍前,就已经学会了武器的使用,军队要做的只是让他们学会纪律,懂得团队协作。

  而在天子看来,张越将这条法律,作为面试的考题,显然是对自己忠心不二的表现!

  要知道,在汉代,‘忠’这个词,指的其实不是无条件服从君王。

  那种愚忠之人,别说士大夫了,就连君王也不是很喜欢。

  忠者,尽心也。

  汉人认为的忠臣,就是对君王尽心,对国家尽力。

  然后事情的成与不成,君王的听与不听,反而不重要了。

  而小留候都尽心连考题都要考自己制定的法律了,这不是忠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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