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五百九十九节 砍瓜切菜(4)_我要做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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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员,需要单独立户。

  不如令,轻则流放,重则掉脑袋。

  这条法律是连刘家的诸侯王们也要遵守的法律!

  就算曲阜的孔家,也要服从此条律令!

  这郑县的土豪,现在明着反抗这样的命令,简直是找死啊!

  现在,张越连指鹿为马和编织一个罪名的功夫都不需要了。

  公然对抗国家政策!

  这是典型的造反!

  造反的人,统统是乱臣贼子!

  作为钦命使者,虽然张越打着的是检查除疫工作的幌子,暂时也没有收到长安的进一步指使。

  但按照如今盛行的公羊思想的理论,祭仲在外,可以行权!

  也就是大臣可以在发现威胁或者问题时,当机立断,做出自己的决定。

  就像汉家军制严格规定,调兵必须有虎符,没有虎符调兵就是族诛!

  但,有一个情况例外当边塞发生外寇入侵或者郡国出现动乱、灾害时,将军和有关两千石可以直接下令调动军队防御、驱逐乃至于歼灭外寇。

  甚至根据张越最新阐发的‘大戎未至预先御之’的主张,已经有很多激进派开始宣传倘若将军、太守,在察觉威胁和发现可能的入侵时,主动出击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反正,这帮激进派满脑子都是打打打。

  故而,在看到这个情况后,张越二话没说,先派了两个羽林卫骑兵,带着郑县的衙役,押解着郑县官吏们,将他们带回长安,顺便又上一封奏疏,陈述了郑县局势,然后提了一句‘臣观郑县之变,惊心动魄,长此以往,恐国将不国,故臣斗胆,私下行权,清剿全县不臣,以谢陛下之恩!’。

  做完这个事情,张越就下令,让羽林卫甲部司马全体披甲,进入战斗状态。

  自己更是亲自骑上战马,带着金赏,高举天子节,从郑县县衙次第而出。

  羽林卫的甲部司马,满编骑兵两百五十七人。

  其中五十人,已经在途中因为张越的命令而押送犯人返回长安。

  但就这剩下的两百零七人,也依然可以组成一个坚不可摧的攻击箭头。

  “羽林卫诸将士听令!”张越策马披甲,戴着一顶羽林卫的羽冠,高举着虎符,从列队完成的战士们前面走过:“今有叛逆,藐视王法,悍然不从王命,倒行逆施,鱼肉百姓,残暴害民!孟子曰:是可忍孰不可忍!本使身负天子圣恩,断然不可坐视此辈横行!”

  “今吾欲从权,以天子所赐之‘便宜行事’之权,与诸君共诛国贼!”

  “公等可愿与我同袍?”

  “愿!”

  “愿!”

  “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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