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千四百八十六章 南洋本土化_山沟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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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一空后,移民屯垦司就是开始了自从成立以来的最大的动作。

  首先是出台了一系列的刺激移民的方案,其中最为重要的方案应当属于移民分地,土地,永远是刺激华夏农民的最佳利器,而这个移民分地方案,和以往的南洋移民分地方案又有着极大的不同。

  早年帝国在南洋进行移民的时候,所实行的移民分地方案,说是分地呢,但实际上都是嘴巴上说,移民当局是分地,但是这些都是荒山野林,少数的农田也都是在当地的土著手里。

  移民当局把土地分下去了,但是怎么实际控制这些土地,他们通常就不管了,往往都是需要从移民里头组建民兵把军队,然后依靠民兵部队把当地的土著给赶跑,最后才能够进行开荒。

  但是现在的移民分地,那都是直接分配已经是属于官府控制下的土地,去年到现在,驻防南洋各地的部队以及各地的民兵部队,发动了无数次的扫荡活动,驱逐土著,进而掌控了大部分的土地。

  比如移民重点区域吕宋,如今整个吕宋岛上,基本上已经是看不见什么土著的踪影了,这样也就有了大量的官方控制的土地用来分发给移民。

  除了直接免费发放官府控制下的土地外,移民分地也不仅仅是针对个体,同样也是针对机构。

  帝国参考了贵族册封分地所带来的有利因素,特地制定了这一政策,当然了,这个土地就不是免费了,相反,还要机构出资购买,同时购买的这些土地也还是没有实际被官方实际控制的土地。

  但是那些公司等商业机构为什么要购买这些都还在土著手中的土地呢,这是因为帝国将会在这些土地上,继续奉行在本土实行的矿产法案。

  也就是说,只要你拥有了土地所有权,那么同时你也拥有了土地表面的树木,动物以及地下的各种矿产的产权。

  同时针对这些资源的开采,还特地出台了一个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条文规定在南洋地区,具体来说就是,吕宋府、万丹府、马六甲州、澳洲四地上采矿、伐木等开采资源的商业行为,可以获得五年内免税,五年后还有一个为期十年的半税期的税收优惠。

  整个税收优惠的期限,达到了十五年之久。

  这个税收优惠政策,可谓是大杀器!

  在大唐生活,尤其是做生意,可都是要收税的,而且部分行业的税收还不低,比如说采矿行业,这个税收可是比较重的,哪怕是在海外领地经商,同样也是根据国内的税收政策进行征收。

  比如说开采金银铜等贵金属,税率是非常重的,到了最后往往是挖出来一百元金子,都有至少五十元是作为税收上缴,然后再扣除成本,其实矿产企业虽然还是很赚钱,但是和暴利可是不搭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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