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六百一十三章 白马非马_奋斗在新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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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如何利用值得思量。

  心思更深的人则开始分析,这到底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还是有背景有根源的事件?汤掌科是弹劾,还是与别人配合?且先关注双方交锋。必定会透露出很多信息。

  李佑脑中转了几转,发现自己对汤掌科不是很了解,也弄不清他的跟脚和来龙去脉。

  在众人各怀心思的时候,汤掌科继续奏道:“李佑以官员之身,在城东购买宅院,并招聘工匠、收罗器具,分明是不法行商之态!

  此外。其身为国子监督学,不思勤于王事报效君恩,反而专注私事并因私废公,利用职权意欲招纳监生谋己之私利,分明又是滥用职权!”

  汤掌科说的很详细了。一条条列出来看,若都属实的话。给李佑安上个“官员经商、滥用职权”的罪名一点也不冤枉。估计汤大人不会在这种场合花言巧语,必然也是有把握的。

  说实在的,很多人都想这样问李佑,因为这涉及到他做事的合法性,是他办报的最根本性问题。偏偏李佑在这方面表现的很漠然,很法盲,让人看着莫名其妙揪心,按说能精读大明律的李佑不该是法盲。

  在无数道目光的直视下,李佑迈前一步,对景和天子奏道:“陛下,臣有话讲!”

  得到天子许可后,李佑转身对汤掌科笑道:“汤拾遗未免夸大其词、危言耸听了!”

  汤掌科不为所动,淡然道:“本官句句属实,哪里夸大了?”

  “只是寻觅地方印报而已,怎能算作经商?所以说汤拾遗道听途说,有夸大之处。”

  汤掌科不示弱的反驳道:“此乃狡辩之词!印刷报纸虽然是前所未有的新事物,但也不容你抵赖,须知世间早有近同之事,可以互相比照!

  在本官看来,印报视同于印书,发报可视同于刊行,报坊可视同于书坊,区别仅仅是印制样式不同而已,是也不是?所以你印报,自然也应该算是经商!”

  李佑很幼稚的反问道:“印书也算是经商?”

  “书坊印商雕刻书版,刊印之后出售给各地书商,虽然是书,但在这行当里就是货物,都是用银子买卖,所以印书出售怎能不算经商?相比之下,印报出售也差不多!”汤掌科咬定道。

  听了汤掌科的话,众人再想确实如此,只要涉及到银钱买卖,那就是经商,李大人再善辩也否认不了这个道理。

  却又见李佑盯着汤掌科,嘿嘿笑着,在众人等到不耐烦时,才开口反驳道:“谁说我出售报纸?我那报坊印出来的报纸,一文钱也不卖,全部免费赠送出去!请问汤拾遗,这算是经商么?”

  李佑这种超前观念,叫殿里众人真心吃了一惊。辛辛苦苦印出来的报纸一文钱也不卖?就算有钱输血,但也不能常年这样坚持下去罢?难道李佑真为了争夺舆论阵地,真会如此不惜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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