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二章 越过山丘,虽然已白了头_乐队的盛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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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山丘》这首歌,并且唱出歌词中的独特魅力,那必须得是40岁以上的老牌歌王,既有实力,又有岁月的沉淀,才有那个把握唱好这首歌!

  这也是为什么叶未央选择写这首歌给李宗港的原因,他的人生经历,实在是太适合这首歌了。

  一位经过了爆火,长青,最后人气却又不可避免的衰退了的歌王,经历过岁月的沉淀和命运的安排后,慢慢懂得,有些事情不必后悔!

  面对各种不可能改变的“人生的难”,嬉皮笑脸面对,不自量力的还手,直至死方休!

  歌词中想要传达的信念,实在是太适合李宗港了。

  如果这首歌给不打烊乐队自己唱的话,怎么唱都无法唱出这个味道的,一群十八九岁的年轻人,实在是不合适唱“遗憾我们从未成熟,还没能晓得,就已经老了。”

  而给李宗港,却刚好合适!

  只不过,这首歌真的好难写啊.....

  叶未央尽力的在扒着谱子,重复倒带不停的听了几十遍,直到大巴车都载着他们回到学校了,他都还没把谱子完全扒出来。

  “到学校了。”

  京博安大手一拍叶未央的肩膀,打断了他扒谱的思绪。

  “嗯?这是啥?”京博安大脑袋凑上来,看向了叶未央的手机屏幕。

  “你又在写歌了啊?”

  他这一出声,其他几人也立马好奇的围了上来。

  虽然大家都是搞音乐的,但是能写出好歌的可就叶未央一个人。

  有机会肯定是要向他学习一下怎么写歌的嘛,毕竟乐队以后总不能就靠他一个人写歌,大家也需要出出力的。

  而且玩音乐的,谁没有个自己写歌的梦想啊?

  杨霄一把就接过了叶未央的手机,饶有兴致的看起了歌词。

  “想说却还没说的,还很多,攒着是因为想写成歌······”

  他直接就大声的读了起来。

  但是刚读没两句,脸色就有些变化了。

  “这......这副词的韵脚好奇怪啊...”

  “而且每句词的字数都不一样,这怎么走旋律啊?上一句五个字,下一句八个字,这排版太奇怪了..”

  叶未央摇了摇头:“韵脚还是有规律的,主歌一部分压了ang,副歌是压了u的韵脚。”

  《山丘》的词和曲子一样,同样非常的随性,不但主歌没有重复部分,副歌还有好几段重复段。

  而且主歌没有任何作词规律可言,就像是一个大叔在说着自己的自白,想到啥说啥。

  只有副歌,才稍微有一些规律,才像是一首流行音乐。

  这种写词方式,在这个世界还是很新奇的,毕竟虽然说这个世界的文娱产业很发达,但是李宗盛这位大师的独特写歌方式,两个世界加起来,也就这么一个独苗。

  大师之所以是大师,就是因为具有独一无二,没人可以模仿的特质。

  “越过山丘,虽然已白了头,喋喋不休,时不我予的哀愁”

  “还未如愿见着不朽,就把自己先搞丢·······”

  布丁轻声读了几句副歌的词,吐了吐舌头,有些困惑的说道:“这歌词有一种说不上来的感觉,读起来心里涩涩的,但是又说不清楚这是啥感觉。”

  “未央,你怎么会写这样的词,感觉好像是三四十岁的大叔写的,什么白了头,咒骂人生太短,唏嘘相见恨晚啥的,感觉是失意大叔才会写的。”

  叶未央呵呵一笑,有些缅怀,又有些感慨的说道:“可能我的心里,就是住着一个三十岁的大叔吧。”

  “好啦,这首歌我还没写完呢,等写完了再说,大家先下车吧,回学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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