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1章 混沌简史_洪荒之鸿蒙大天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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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来。”

  李重霄一招手,三个混沌魔神从不知名的空间中飞了出来,正是黑暗魔神,火焰魔神,光明魔神三个最初被李重霄捕捉到的魔神。至于杀戮魔神……别问我杀戮魔神在哪里,那个脑子不好使的二货已经凉了。

  “你们三个跟随我最久,实力也增长最快,最能明白我的意思。从今天开始,你们三个一起替我执掌白玉杆,我要闭关参悟混沌道文,著一本书出来。”

  李重霄道。

  三个魔神在跟随李重霄的这段岁月里,已经从当年的愣头青转变成了现在最忠实的狗腿子,所有魔神里面就他们三个最得宠,收到的赏赐最多,实力最强大。在跟随李重霄的时候,也学习到了不少混沌道文,虽然大部分都是不完整的。

  所以在李重霄看来,让这三个狗腿子帮自己继续捕捉混沌魔神,自己去读书,一点问题都没有。

  黑暗魔神朝白玉杆看了一眼,露出兴致勃勃的神色,又谄媚地疯狂点头。

  而光明魔神,一团光线,什么也看不出来,不过他和数百量劫之前相比,光线里似乎多了一丝丝紫气缭绕,看上去十分不凡。

  至于火焰魔神,就快趴到地上去舔李重霄的脚了。

  李重霄见此,笑了笑,多少年了,彼此间怎么说也有一些感情,特别是火焰魔神这个堪比哈士奇的二货,这么多年了,还只会说一个火字。像人家黑暗魔神就不一样了,当年就各种骚话都会说,现在更不得了。李重霄一开始就发现这是个天生y才。

  李重霄一向谨慎,在原地留下一个莲台镇守,才找了一处安静的地方开始闭关。

  这次目的是整合两万八千个符文,将他们整理成有序的文字,最好是能够著作一本启蒙书,他从很早之前就有这个想法,要将这种文明在混沌魔神之间散播看来,看看他们到底能成长到什么程度。观摩混沌魔神这种特殊生命的成长过程,对他未来的路大有裨益。

  “零无元始谓之鸿蒙……”

  李重霄以混沌为墨,在一块巨大的石碑上开始刻字。

  但是这一步很难。

  细碎松散的符文难以在石碑上成形,组合,排序等等都有太多的问题,这些符文有一丝丝的错误,就会形成截然相反的意思,甚至是毫无意义的古怪道文。

  所以在石碑上刻字著书,是一件艰难的工作,但是也对李重霄归纳总结大有帮助,而且一旦成功,必然可以将这种道文在混沌魔神之间传播开来。天生的道韵,可以帮助这些不开化的混沌魔神迅速理解世间的道理。

  第一个量劫,李重霄一个字也没能刻上去。

  第二个量劫同样如此。

  这一步太难了。

  所谓万事开头难。

  但李重霄并不泄气,他坚信自己是在为混沌之崛起而读书……不对,是著书。

  一直到第十个量劫,李重霄海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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