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05章 刀芒又现_《犯罪心理档案·第三季》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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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听夏明德给出的理由似乎很牵强,但是仔细想想,从他职业的角度考量,倒是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康小北接下话说。

  有道理,起码夏明德所说的情形是有可能发生的,尤其赃物咱们并不是在他家找到的。叶曦点头认可道,看来,这个案子在证据方面还需要完善。

  那就从物证方面入手。一直没吭声的韩印建议道,广泛追查旅行包、匕首、绳子的来源,如果能够找到卖主,看是否能指认夏明德;同时询问他的亲属和朋友,先前是否见他用过那个旅行包。

  方向是对康小北迟疑了一下,支吾着说,可是如果追查不出来怎么办?咱会不会真抓错人了?

  是啊!韩印和叶曦似乎从没考虑到这一点!两人面面相觑,不约而同地拧紧眉心

  7月31日,凌晨两点半,夏明德仍被关押在看守所,抢劫杀人案再度出现。

  如果是同系案件,这算是第六起了,受害人是男性青年,死亡时间为半小时前,地点是一家迪厅的包房内。

  包房门上标记着四号,里面一片狼藉,酒瓶、烟头、果盘等扔得满屋子都是。受害人仰躺在大沙发上,脖子上血迹斑斑。沙发靠背一侧的墙上,涂着一个红色漫画头像,眉毛画成了八字眉,嘴画成O形,两边嘴角还画了几个小圆点,感觉凶手要么是想画出一个痛哭流泪的表情,要么是想画出呕吐或者流口水的样子。

  韩印在包房里环视一圈,视线最终定格在血淋淋的涂鸦上,心中蓦地生出一丝隐忧:似乎不像是模仿作案,笔画简单明了,漫画头像的表情有变化,从逻辑上看与先前的案件类似。如果是模仿,恐怕涂鸦的表情会与先前出现的某一幅涂鸦雷同。

  果然,法医表示同前案一样,受害人先是被绳索勒死,后遭割喉,涂鸦的染料是人血,至于是否属于受害人还有待鉴定确认。而现场勘查员也表示,受害人财物遭到洗劫,身上没有能证实身份的证件

  韩印与法医聊过后不久,康小北从外面走进包房,指着受害人说:报案的服务员说,他们昨晚是一帮人在这儿喝酒的,但是服务员进来时就只剩下他一个人倒在这里了,我估计是这人喝醉落单了,让凶手有机可乘。另外,进出口处和舞池大厅有摄像监控,我刚刚大概扫了一眼,大厅的录像由于光线不好,看不太清楚人;至于进出口能不能摄到凶手,也不乐观;这里还有一个后门,是没有监控的,客人可以自由出入,我要是凶手,肯定走那个后门。这些录像我拷贝了一份,带回去再仔细看吧!

  没有目击到可疑的人?韩印问。

  我问过几个服务员,都说昨晚客人太多,没怎么注意。康小北说。

  客人呢?韩印追问道。

  该走的都走了,留这儿的都是醉得不省人事的,没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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