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8 阴入县寺持短长_三国之最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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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

  邺县令更觉得莫名其妙,他与荀贞没甚私谊,荀贞为何写信给他?况他与荀贞同在邺县,如有什么事儿,把他召去郡府不就行了?何必特地遣荀攸送信?

  待展开信一看,他额头上的汗水登时就下来了。

  荀贞在信中写道:“吏民或言君私贷县牛马,或言君字钱财,或言君前岁擅坏县寺屋舍,或言君於前岁秋时缮补寺舍,或疑君‘主守盗’,又言君之幼子去岁路殴耄耋。太守敬重君,又念十金法重,怜君幼子,不忍相揭露,故密以手书相晓,欲君自思量。如无以上诸事,复封还记,得为君分明之”。

  “或言君前岁擅坏县寺屋舍,或言君於前岁秋时缮补寺舍”,这两条是荀贞此前从郡吏处听来的。

  这两条也是违反了律法的,不过均是请罪。汉家律法:禁止县吏随意坏、更县廷寺舍,并规定只有孟春农闲时才能缮补城郭、寺舍。

  荀贞列举的这些邺县令的过失、罪行,最严重的就是主守盗,加上他幼子路殴年七十以上的老者这一条,邺县令拿信的手都颤抖了。

  他颤声问荀攸:“府君要治下吏与幼子之罪么?”

  荀攸已看过荀贞此信,对荀贞的意思也已知晓,从容答道:“府君如欲治君之罪,来县寺见君的就不是我了。”

  邺县令松了口气,感激说道:“多谢府君开恩,下吏明天,不,今天就去郡府奉还印绶。”

  “奉还印绶”,邺县令这是要辞职归家了。

  荀攸笑道:“何至於此。”

  “……,君此话何意?”

  “府君敬重君,只要君以后不要再违触律法,以前的事可以既往不咎。”

  邺县令又惊又喜,还有这等好事?忙离席,朝着郡府的方向下拜,复拜荀攸,连声说道:“府君宽仁,下吏以后必不敢再触律!”

  “府君有一事想托君。”

  “君请言之,不论何事,赴蹈汤火,下吏也必为府君办成。”

  “这倒不必。贵县有一人现仕郡朝,名霍衡,不知君可知此人?”

  霍衡刚被荀贞提拔为了守郡决曹不久,是有数的郡中大吏之一,邺县令知道他,答道:“久闻霍掾之名,惜乎未尝一见。”

  “霍衡乃霍家的子弟,诸霍子弟多贤才,霍衡从弟霍湛尤为俊逸,府君本欲擢用於郡朝,奈何诸曹均无缺职,贵县寺贼曹如缺人,似可重用此子。”

  荀贞在与霍衡等人闲谈时多次听霍衡提到他这个从弟的名字,说他这个从弟少好游侠,重义尚气,今年虽才二十五岁,但在县中已颇有名声。

  荀贞前些时叫程嘉等人暗暗在县中查访,确如霍衡所说,霍湛此人的确重义尚气,而且与他的从兄霍衡性气相投,对邺县赵氏也是非常痛恨。

  只要痛恨赵氏就可用,荀贞原是想把他擢入郡朝的,但召辟的檄文还没写下,就从程嘉这里得知了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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