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一百一十四章 老友相会_篮球之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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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慰心中的不甘和难过,他同样再也不会像高中那样,输了一场比赛需要一个星期去恢复,输了一个冠军要一个月去疗伤。

  他被迫将自己打造成高加索山上的普罗米修斯,无论恶鹰如何来啄食他的脏器,都要在最快的时间恢复过来。

  而且他知道,最应该做的事就是拒绝失败,射杀恶鹰,让自己变成赫拉克利斯!

  在接下来和金州勇士与达拉斯小牛的比赛中,甘国阳连续两场拿下25分,并且命中率很高。

  但开拓者依然没法解决小前锋位置上的防守问题,在和勇士的比赛中勇士小前锋普鲁斯-绍特拿下48分,把范德维奇打成了渣渣。

  开拓者凭借甘国阳和帕克森的挥,才在主场拿下了这场比赛。

  对阵达拉斯小牛时,另一个问题浮现,那就是德雷克斯勒和拉姆齐的矛盾。

  德雷克斯勒再也忍受不了拉姆齐对自己每场十多分钟的使用时间,和拉姆齐生了言语冲突,甘国阳被夹在中间里外不是人。

  这场比赛里,得分后卫吉姆-帕克森再次挥出色,拿下27分,帮助开拓者拿下来这场胜利,他的位置也再一次得到巩固。

  德雷克斯勒则被摁在板凳上一分钟出场时间都没有得到,德雷克斯勒和拉姆齐的矛盾进一步激化。

  在新赛季进行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后,甘国阳在开拓者队中开始现,职业篮球队和大学篮球队真的不一样。

  大学篮球队是学生运动队,教练相当于球员们的老师,学生听老师的话天经地义,有不听话的学生,老师就能惩罚他。

  职业球队则像一个大公司,球员和教练都是为老板打工的,可是教练这个战术指挥者,工资却比球员低很多。

  教练们往往需要树立自己的权威,要求所以球员能听他的指挥;而球员拿着更高的工资,如果得不到足够的机会就会有意见。

  由此产生的教练和球员间的矛盾数不胜数,更不用提还有球员间的矛盾与摩擦了。

  甘国阳本以为自己还像大学那样好好比赛好好挥,帮球队赢下比赛就万事ok了,但现在看来他这么想似乎太简单了。

  不过球队好歹还是取得了8胜2负的优异战绩,一切矛盾冲突都可以在胜利下被掩盖。

  而接下来则是甘国阳最期待却也最不希望到来的比赛,1984年11月15日,开拓者将在主场迎战犹他爵士。

  甘国阳将第一次对阵自己大学时的老队友,约翰-斯托克顿。

  历史上的斯托克顿在1984年第16顺位被爵士选中,而甘国阳的到来将斯托克顿推上了ncaa全国赛的大舞台,也让他的选秀预测顺位向上提了不少。

  但斯托克顿还是没能逃脱去爵士的命运,也是因为甘国阳。

  原本预测可以得到比较高顺位的密歇根州立大学中锋凯文-威利斯,由于臂展的问题,掉落到第16位才被爵士捡到。

  当时甘国阳这个长臂怪在ncaa赛场上的巨大威力,让臂展成为当年选秀考量的重要因素,而威利斯的臂展悲剧到和他身高差不多,行情自然一路下跌。

  老鹰当时是想得到凯文-威利斯的,但他们知道爵士想要斯托克顿,于是提前摘取了这名控卫,然后和爵士进行了交换,还多拿到了一些筹码。

  可惜爵士球迷的反应依旧和历史上如出一辙,即便斯托克顿曾在盐湖城有过精彩表现,仍然无法阻止球迷对他这个跑不快、跳不高的白人控卫的质疑。

  事实上在开季的十场比赛中,斯托克顿的表现也确实应验了球迷们的怀疑,他并没有得到太多出场机会,每场只能贡献零星的数据。

  他的表现实在太普通了,普通的不像一个职业球员。

  所以当甘国阳在爵士下榻的酒店看到穿着普通衣服的斯托克顿时,便觉得他和一个在房地产公司卖房子的销售员没什么两样。

  “哈喽,约翰。”

  “晚上好,甘。”

  “不如去我家吧,在公共场合吃饭不太方便。”

  “没问题,我喜欢在家里呆着,省钱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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