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六十四章 新仇旧恨_篮球之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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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天呐,这可真他妈的是一件天大的喜事。我觉得今天晚上我一定要用一场胜利来好好庆祝一下。”甘国阳听到这个名字,心中的五味杂陈。

  甘国阳又回忆起了那个夏天,同样在洛杉矶,眼睁睁地看着31号的米勒在他的面前投出绝杀,让他和整个维京人的夺冠希望在瞬间破灭。

  现在雷吉·米勒竟然来到了ucLa!真是新仇旧恨通通聚到一块儿来了。

  甘国阳和贝尔曼两人这样肩并肩地说这话,已经走到了主体育馆,这个甘国阳来过许多次,却从未披挂上场的地方。

  “这里还是这样的宏伟,粉蓝色,金色,真是炫目。”甘国阳进了体育馆,看着球馆的装饰说道。

  粉蓝色和金色是ucLa的主色调,显得亮丽华贵。相比而言,冈扎加斗牛犬的藏青色就黯淡了许多。

  重新回到这里,以对手的身份,甘国阳有一种一场奇怪的感觉。

  虽然此时球馆里还很空旷,但他他还记得在ucLa比赛时,这个坐的满满堂堂的球馆里,山呼海啸般的加油助威声,让他感叹这里篮球氛围的热烈。

  甘国阳曾经想像过在这个球馆里,像贾巴尔和沃顿一样,以ucLa之王的身份,接受来自万千球迷的膜拜与欢呼,带领棕熊击败一个又一个的强敌,在粉蓝色和金色的彩花雨中捧起ncaa总冠军奖杯。

  可现在,他已经无法再得到ucLa的欢呼,甚至有可能遭到无数的嘘声和倒彩,因为他已经被ucLa篮球队定义为“叛徒”。

  “叛徒?呵呵。”甘国阳想到钱莫斯寄给他的明信片中写到的一些话,内心的怒火又在这寒冷的天气中窜腾起来。

  在甘国阳离开ucLa后,钱莫斯看到了甘国阳留给他的信。甘国阳没有想到钱莫斯后来竟然能够重新联系到自己,而且时常会几张明信片过来,介绍一下他当下的生活。

  虽然在这些来自于美国的各个地方明信片里,钱莫斯主要叙述了自己又在什么什么地方泡妞,在什么什么地方冲浪或者滑雪,但他偶尔也会提到一些比如,在甘国阳离开学校并且退学,退出篮球队以后,篮球队就把甘国阳当成了反面典型,球员们常常在比赛后的一些校内采访中拿出来调侃,并将其称之为“叛徒”。

  甘国阳承认确实是自己主动离开了ucLa,可与其说甘国阳背叛了ucLa,不如说ucLa篮球队的始终不愿意接受甘国阳,而导致了他的离开。

  至少,这只是一场因为互相的不合适,而造成的“好聚好散”,双方谁都不欠谁的。

  甘国阳想到那些一队的老队员们,从来都没和他对过眼,就是不知道他们有的人是不是毕业了,如果毕业了,算他们好运,如果没有,就要他们好看。

  “哦,看看这是谁来了?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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